曝光!7起网红网店偷税案查处细节
最新吃瓜来了,今天给大家爆料。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遵循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网络主播许静婉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许静婉在网络平台从事直播带货经营行为,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313.45万元。202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1.9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遵循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许静婉在多个网络平台进行直播带货,其账号粉丝关注量合计超过600万,直播间热度较高,其名下账号橱窗中显示商品单价数百元,单件商品销量数百件,但其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却极少,与带货流量程度极不相符。
同时,税务部门调取了许静婉相关经营主体的纳税申报数据,发现其担任带货的两家网店自成立以后各类税费申报数据均为0,与公开信息显示的网店销售规模不相符,存在少报收入嫌疑。
基于上述疑点,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决定依法对许静婉立案检查。
面对检查人员的初次询问,许静婉表示其对税法知识不甚了解,也不太清楚自己前期申报了多少收入。关于两家网店“零申报”的疑点,许静婉表示其与两家网店为合作关系,只是辅助销售女装并收取广告收入和推广收入,不了解两家网店的申报事宜。
真相是否真如许静婉所说?为查明事实,检查人员依法调取分析了许静婉带货网店相关销售数据和名下多个账户的资金流水信息。通过逐笔交叉比对资金流水,检查人员发现这两家网店绑定的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不是许静婉,但其销售收入几乎全部提现至许静婉私人账户。
随后,检查人员通过询问获得了许静婉名下注册企业清单,其中,许静婉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上海婉达商务咨询中心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经查询该中心账户流水后,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自成立以后从未有过房屋租金、水电费等支付记录,且名下无相关社保缴纳人员。这些都印证了,该企业从未真正进行经营行为。
经查询,该企业于2021年至2022年期间按照经营所得申报纳税。经过分析比对相关账户流水备注信息,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申报收入表面上为许静婉个人广告收入,实际上为其个人的劳务报酬,存在违规转换收入性质的情况。
与此同时,检查人员发现许静婉通过线下结算的服务费收入及房租收入未依法进行申报纳税。至此,一条脉络清晰的偷逃税“地图”出现在检查人员眼前。
在掌握了大量基础证据后,检查人员依法对许静婉进行约谈。在检查人员一一出示关键证据,准确讲解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违法后果后,许静婉最终如实供认税收违法事实。
经查,2021年至2023年期间,许静婉收入由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经营所得、物业租赁所得四个部分组成,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313.45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其违法行为,202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许静婉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1.9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稽查局遵循大数据分析发现的线索,依法查处了网络主播陈旭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陈旭在网上从事直播带货,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67.46万元。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08.6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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